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19 来源:

营口公司、天立公司、珲春公司

按照 公司林集资[2008]8号文件精神,对2008年继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治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 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排除,防患未然。

二、结合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把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检查责任落实到人。

三、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隐患排查的治理情况和文字说明报公司企管部。

中国林产品经销公司

200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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