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行政诉讼法及行政应诉工作形势

发布时间:2016-05-06 来源:
  中国绿色时报4月21日报道(记者 王钰) 4月20日,国家林业局举办新一期“绿色大讲堂”,邀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王志军作“行政诉讼法解读及行政应诉工作形势”专题辅导报告。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彭有冬主持报告会。
  王志军从1990年起从事行政审判工作,是国内首批行政法官,审理了反倾销、外商投资审批、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审批等数起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案件,是北京市法院系统专家型法官。报告会上,王志军从立法宗旨调整、受案范围扩大、原告主体资格拓宽、起诉期限延长、被告主体资格拓宽、立案登记制、法院管辖调整、行政机关应诉新要求、司法审查力度加强等九方面详细解读了新行政诉讼法的变化和特点,以实际案例介绍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所涵盖的职权审查、事实与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审查、程序审查等内容。
  彭有冬在总结中说,王志军在报告中对当前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形势作了全面的介绍,对新的行政诉讼法作了详细的解读,并结合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报告内容丰富,案例分析全面深刻,观点透彻鲜明,针对性很强,对全局加强林业法治建设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立案登记制改革和新行政诉讼法的出台,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之一,目的是要通过改进工作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切实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下一步,要从三方面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一要认真学习。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消化讲座内容,深刻领会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新行政诉讼法的各项规定,特别是承担行政许可、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信访等行政行为的司局和直属单位要组织专题学习。二要转变思想。要切实转变思想,提高对行政诉讼应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应诉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将其作为提高本单位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抓手,坚决杜绝以业务工作繁忙为理由,忽视、推诿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情况。三要抓好落实。要对照既有诉讼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反思、梳理和规范全局的各项行政行为,并按照新标准、新要求做好今后的各项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为促进林业法治建设,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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