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3月18日讯 为全面深入开展新《种子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近日,浙江省林业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林业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新《种子法》的热潮。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种子法》的重大意义。《种子法》贯穿了种业创新的发展理念,体现了依法治种的立法精神,是林业永续发展的制度保障和林木种苗工作的根本遵循,要把学习贯彻《种子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贯彻工作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要全面学习把握《种子法》修订的主要内容。《种子法》按照发展现代种业要求,对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体制机制、品种审定、新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种子市场监督管理等作了重大修改,各地切实领会悟透《种子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全面提升林木种苗执法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通知》明确,要着力营造宣传贯彻《种子法》的浓厚氛围。各地要紧密联系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宣传重点,通过专题宣讲、发放资料等形式,重点加强对种苗经营主体的宣传,宣讲解读《种子法》新规新政,多形式、多视角、全方位进行《种子法》宣传,增强宣传效果,教育引导广大种苗从业人员自觉遵守种苗法律法规。
《通知》强调,要切实履行《种子法》赋予的管理职责。《种子法》修订的新规新政,赋予了林业部门加强种苗管理、推进依法治种的重大职责。各级林业部门要认真履行《种子法》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加强种苗全面质量管理、推进种业体制改革、深化审批简政放权、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和落实全过程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林木种苗法制化水平。(浙江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