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评审结果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10 来源: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

在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的支持下,根据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中产联[2016]50号文件”工作要求,2016“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的申报审评工作按照《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认定申报命名实施办法》的规定,本着合理布局、控制数量、保证质量的原则,评审委员会日前已完成评选工作。

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以下30个单位为2016“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河北省兴隆县、山西省宁武县、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辽宁省恒仁满族自治县、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吉林省集安市、吉林省抚松县、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池北区、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河区、黑龙江省通河县、江苏省盱眙县、浙江省安吉县、安徽省潜山县、安徽省青阳县、安徽省歙县、福建省泰宁县、福建省建宁县、山东省邹城市、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湖南省新化县、广东省平远县、云南省景洪市、四川省九寨沟县、贵州省施秉县、贵州省荔波县、贵州省习水县、陕西省眉县、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推荐提名6个单位为示范市(区):湖南省张家界市、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湖北省神农架林区、重庆市江津区、黑龙江森工大海林林业局、黑龙江省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

以上推荐名单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10日至9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寄送至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森林旅游分会。

联 系 人:屈作新   于彦

联系电话:13801399454    18610275706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409室

邮 编:100029

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

201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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