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实践“四种形态”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发布时间:2016-09-12 来源:

——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组召开全国地方国资委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研讨会

2016年9月8日—9日,经中央纪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同意,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组在江西南昌召开全国地方国资委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研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指示要求,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结合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实际,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践“四种形态”进行研讨。江西省委书记鹿心社看望了部分与会代表。江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周泽民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江金权出席会议并讲话。

江金权同志指出,“四种形态”是监督执纪理念的创新,体现了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遵循,意义重大而深远。必须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四种形态”,贯彻落实“全面”和“从严”两个方面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用党的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保护党员干部队伍整片森林的健康,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真正走向严紧硬。必须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科学内涵,回归党章赋予纪委的本职主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实现政策与策略的辩证统一。必须正确把握“四种形态”与纪检工作的关系,纪检工作要把握好“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总目标,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决纠正“四风”,强化不敢腐的氛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堤;针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完善廉洁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起到不能腐的作用。

江金权同志强调,要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区分和把握好三大类、五种形式的谈话,把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抓起来,让红脸出汗、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常态,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肃起来。各级纪委要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检查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维护好运用第一种形态的组织平台。要严格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促进“四种形态”转化,确保监督执纪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既要体现在建制度立规矩当中,也要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的过程中,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江金权同志指出,实践“四种形态”必须聚焦主业,持续深化“三转”,不断创新纪检工作,更好地把监督责任扛起来。要创新体制机制,落实好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以及纪委书记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增强纪检监督的相对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要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形成监督合力,当好“探头”,主动出击、主动发现问题,延伸监督视角,加强对重要领域的监督。要树立正确的纪律审查理念,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着力提高素质能力,在实践“四种形态”中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研讨会上,江西省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江西省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情况,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江西、湖北6省市国资委纪检组(纪委)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都市国资委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同志,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组有关同志,江西省属企业纪检机构负责同志共9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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