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子公司、总部各部门:
根据新修订的《
职称评审办法》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实际,现将集团2021年度职称评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认定)范围
1.评审范围: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政工系列政工师。
2.认定范围:工程系列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政工系列政工师、助理政工师。
3.参与人员:集团系统内在岗人员。
二、相关要求
(一)评审(认定)材料
职称评审(认定)材料及要求见附件。
(二)评审(认定)条件
申报人应符合《
职称评审办法》(中林人力〔2021〕343号)所列相应职称申报条件。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等材料。
2.各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按规定将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学习培训经历、工作业绩、论著、考试考核等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审查与公示符合申报条件的,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提供申报材料公示证明,报送评审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3.评审办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在材料复核结束后,向各单位反馈材料审核情况。
(四)申请破格评审
确有重大贡献和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申请破格评审。申请破格评审应当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破格的理由和意见,并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出具推荐函。
(五)申请转系列评审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对应职称系列发生变化的,可申请转系列评审,转系列评审应在相应系列对应的岗位上工作满1年。转系列评审的申报条件与正常申报条件相同,转评前后任职时间可累计。转系列评审后工作未满1年的,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请申报人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评审条件,准确选择申报的评审系列。
(六)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子公司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报送评审办,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认定)收费
评审收费标准:高级职称每人600元,中级职称每人400元。认定收费标准:中、初级职称每人200元。
职称评审(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组织好本单位职称评审(认定)申报工作。
评审办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荆逸轩、丁中原
联系电话:010-85135845 85135847
电子邮箱:dingzy@cfg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37号盛福大厦15层
附件:
职称评审(认定)材料及要求
部
2021年7月30日